投資計劃
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2024年香港投資計劃重啓,投資額由1000萬上調至3000萬。

2024年香港投資計劃重啓,投資額由1000萬上調至3000萬
申請人在香港投資股票、基金、債券等資產(房地產除外)港幣3000萬或以上的投資者,可通過該計劃申請來港。
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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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許投資產品有:股票、基金、債券、存款證、非住宅房產、港府指定投資組合
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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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在申請前2年內,持續擁有不少於港幣3000萬元資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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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提出申請前6個月內,或獲得原則上批准後的6個月內,投資不少於港幣3000萬元於獲許投資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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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無犯罪及不良入境記錄;中國籍需擁有第三國永居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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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資產證明:需要提供資料證明已持有港幣3000萬資產滿兩年,並由香港會計師出具淨資產報告

成功案例
案例展示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